配送與退貨
配送
賣方與「待確認的承運公司」(「運輸公司」)有合同關係。所有包裹均通過運輸公司的服務發送。運輸公司的運費根據重量和目的地計算,並在買方確認購物車時自動通知買方,並包含在買方需要支付的訂單總價格中。產品將送達買方在訂單表單中提供的地址。所有提及的交貨時間均以工作日為計算單位,僅供參考。
賣方同意在訂單確認後的30天內處理訂單。如果運輸時間未達到預期,買方可以取消訂單,只要訂單尚未從賣方的倉庫發貨。為此,買方應簡單地聯繫賣方的客戶服務(contact@michinoparis.com)。如果買方已收到包裹,應拒收該包裹並要求賣方的客戶服務(contact@michinoparis.com)退款。一旦賣方收到包裹已被買方退回的確認,賣方將在15天內向買方退款。
上述交貨時間為平均時間,包括處理、準備和發貨時間(從倉庫發貨)。此時間從訂單結算開始。還需加上運輸公司的運送時間。產品在運輸過程中風險由買方承擔。如遇延遲、損壞或缺少產品,買方應向運輸公司提出申訴或進行必要的保留。若產品在訂單取消後送達,退款將在賣方收到原始狀況下的產品後立即進行。產品的退貨和退款將根據第7條中的條件進行處理。
取消 – 退貨 – 退款
7.1 程序和一般條件
為了識別和優化退貨過程,所有需要退回的產品必須通過退貨申請通知賣方的客戶服務(contact@michinoparis.com)。否則,退貨將被拒絕。買方聯繫賣方客戶服務的時間取決於退貨的原因,如下所述。
收到此申請的確認將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買方。建議買方使用可追蹤的運輸方式退回產品。否則,如果買方寄出的包裹在返回賣方途中丟失,買方將無法證明退貨或請求郵政服務尋找包裹。所有未由賣方發送的包裹不在賣方的責任範圍內。只有包裹的寄件人可以從郵政服務獲取其狀態信息。買方應向賣方提供訂單號碼和個人信息,以便賣方根據需要處理退貨申請。
收到退貨後,賣方將檢查退回的產品及其退貨原因。如果產品未以原始狀況退回,賣方將拒絕退貨並將產品退回給買方,費用由買方承擔。如果退貨原因錯誤,產品可能會被拒絕並退回給買方,費用由買方承擔。退貨原因可能會被重新定義。因此,賣方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買方,並根據修訂後的原因處理退貨。
「促銷 / 折扣」類別中的產品不可退換。
7.2 撤回權利的退貨
根據法律,買方在收到產品後有14天的時間可以退還交付的產品,而無需提供任何理由。如果買方在收到產品後14天內行使此撤回權,賣方承諾在行使撤回權之日起不超過14天內無延遲地退款。要行使此權利,買方必須首先聯繫賣方的客戶服務(contact@michinoparis.com)。收到此請求的確認將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若行使撤回權,退貨郵費由買方承擔。
**警告**:如果退回的產品不適合再次出售,則不能行使撤回權。因此,產品必須以完美的狀況、原始包裝、未損壞、未標記的狀態退回。產品必須附帶所有配件。否則,產品將退回給買方,費用由買方承擔。
7.3 參考錯誤的退貨
買方有15天的時間通知賣方收到的產品與訂購的產品不符,並具體說明問題的性質:參考錯誤、尺寸、顏色或功能問題、完全不同的產品、缺陷產品等,以便賣方的客戶服務能夠分配給買方一個退貨編號。
產品必須以良好狀況及其原始包裝退回,即使包裝已經打開,並且所有內容物(配件、繩子、說明書)都應隨附。為了正確處理買方的請求,買方應提醒賣方其退貨編號和個人信息。
在收到並接受買方包裹後,根據產品的性質、庫存情況以及買方的選擇,賣方將為買方提供將原始產品或具有相等特徵的產品返回給買方的選擇。
如果買方選擇退款,整個訂單的金額(產品+相應的運費)將在賣方接受退貨後的15天內退還到扣款帳戶。
在收到並接受退回的包裹後,根據退回產品的運費證據,賣方將退還這些費用,通過支票或信用買方的帳戶進行退款。與這些費用相關的退款最高金額不得超過15歐元(含稅)。